天猫普通食品发布规范变更

规则的修改已经在2023年11月1日进行了公示通知,并且将在2023年11月8日正式生效。以下是核心...

规则的修改已经在2023年11月1日进行了公示通知,并且将在2023年11月8日正式生效。

以下是核心规则的变更:

特别要求:新增商品发布类目“白酒/调香白酒”。

酒类商品在这个分类下通常具有较高的价值,因此商品本身和原厂包装的出厂状态都是识别商品完整性的重要标志。

商家需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提供良好的购物体验,并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因此,商家不得发布商品信息,其中包括任何已经人为主观破坏商品完整性的情况(如撕帽、剪带、去亚克力保护、去包装等),且这些情况与商品出厂时的完好状态不符。但是,对于储存或运输造成的外观自然或正常损耗(如包装压痕等)并且不影响商品密封性及物理状态的情况除外。

需要调整部分表述。

天猫发布了关于普通食品的规范。

第一节绪论

为了创造健康的商业秩序和良好的购物环境,对商家销售普通食品商品的发布行为进行规范,特依据《天猫规则》、《天猫商户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本规则。

适用于第二条规则的商品范围包括零食、坚果和特产、粮油调味、速食、干货、烘焙食品、咖啡、麦片、冲饮品、茶、酒类、奶粉、辅食、营养品、传统滋补营养品、孕妇装、孕产妇用品,以及水产肉类、生鲜果蔬和熟食中须经加工制作的食品。不过,此范围不包括保健食品和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规范的发布在第二章进行。

规范发布的第三条标题

请按照品牌名+商品名称的顺序发布,并且标题中需包含品牌名和商品名称。

发布临保商品需要遵循以下方式:

(一) 正装:在商品标题或商品详情页的最顶部清晰醒目地展示“临期商品”等相关字样,或者【标注“X年X月到期”或“保质期至X年X月”等内容】,遵守《天猫商品保质期发布规范》。

(二) 赠品:所有包含赠品信息的页面和商品详情中,应当展示赠品的到期日期【赠品****/**到期】。

驼奶(乳)粉类商品在发布时,除了需要满足前文提到的要求外,标题中还必须包含产地和乳粉类型(驼乳粉或调制驼乳粉),并且发布顺序应当按照产地+品牌名+商品名称+乳粉类型的顺序。

请提供需要改写的具体内容,以便我进行修改。

驼乳粉是一种粉状产品,采用生驼乳为原料,经过杀菌、浓缩、干燥等工艺加工而成,可分为全脂、脱脂或部分脱脂。

使用生驼乳或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并经干法或湿法工艺处理制成的驼乳粉,可以选择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也可以不添加。

食品成品的生产地被称为产地。

图片发布规范的第四条

请按以下要求设置主图(适用类目:茶、水产肉类/生鲜果蔬/熟食、传统滋补营养品):

每个主图图片至少要有3张,并且每张图片的尺寸必须不小于800*800。

第二张主图必须是商品实物图,不得拼接图片,也不能有任何边框、留白或水印。 图片中不得包含任何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比如秒杀、限时折扣、包邮、*折、满*送*等。 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其拥有的LOGO放置在主图左上角,但LOGO的大小必须按固定比例设定,宽度为图片大小的十分之四以内,高度为图片大小的十分之二以内。 第二张主图中除了商品本身外,不得出现与商品无关的其他主体(例如人物等),但为方便拍摄而放置商品的托盘等除外。

首张主图必须符合上述要求,才能被列入传统滋补营养品的一级类目。

第三张图片是食品标签的清晰实物图,可以放大查看。图中能够清楚地显示配料表、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贮存条件、营养成分表等信息。如果第三张图片无法完全展示这些内容,可以考虑在第四或第五张主图中展现。

二、以下是对主图的要求(适用类目包括:零食/坚果/特产、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酒类、咖啡/麦片/冲饮、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

主图数量必须达到5张以上,并且每张图片的尺寸必须不小于800*800像素。

第二张主图需为商品的实物照片,背景应为纯白色,不能进行拼接,也不得出现任何边框、留白或水印。 图片中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比如秒杀、限时折扣、包邮、*折、满*送*等。 商标所有者可以将其LOGO放在主图左上角,LOGO的大小应保持固定比例,宽度不超过图片尺寸的四分之一,高度不超过图片尺寸的二分之一。 除了商品本身和为拍摄方便而放置商品的托盘等之外,第二张主图中不得出现与商品无关的其他主体(例如人物)。

首张主图必须符合传统滋补营养品一级类目的要求。

第三张图片应该是食品标签的清晰平整图,可以放大查看。这张图片应该能够清楚地展示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如果有的话)、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以及贮存条件等内容。如果无法完全展示这些信息,可以在第四张主图中展示。在设计图等方面可以做适当调整,但必须与实际食品包装内容一致。同时,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必须清晰可识别,没有任何遮挡或修改。

第五张主图的要求与第二张主图相同,但不能显示商标LOGO。

属性发布规范的第五条

填写商品属性时,必须确保真实准确,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产品属性值描述页面展示规范,详细规定了第六条。

详情描述中应包含一张清晰、真实展现商品品牌的实物图片。

二、详情描述中应当包含一张清晰、真实地展示商品内容或整体包装的实物图片。

三、在详细描述中,必须至少包含一张清晰展示中文标签信息的实物图片(标签信息应当包括本规则中所指的“第三章普通食品标识标志规范”的相关内容)。如果主图已经展示了品牌、中文标签、整体包装或内容物的图片,那么在详细描述中就无需重复展示。标签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食品介绍应当真实准确,禁止使用虚假夸大或具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不应被误导,以为他们购买的食品与其他产品混淆,无论是通过直接或含蓄的语言、图形或符号。

商品详情页的最上方明显展示“临期商品”等相关字样,或【展示“X年X月到期”或“保质期到X年X月”字样】,以《天猫商品保质期发布规范》为准,针对临界保质期食品。

五、在传统滋补营养品类下的商品,必须在商品详情页中的商品资质一栏展示相应的资质。例如,原产地认证商品需要展示原产地认证证书;国内商品需要展示商品近一年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进口商品需要展示近一年内的卫检证书和报关单;野山参等产品需要展示权威机构鉴定的“身份证”信息等。

六、显著标示转基因食品。

白酒/调香白酒类目商品发布需要遵守的特别规定在第七条中列明。

通常情况下,酒类商品在这个类别下价值较高,商品本身以及原厂包装的完整状态都是重要的标志,用来识别商品的真实性。

商家必须确保消费者权益、购物体验和食品安全,因此不得发布任何人为主观破坏商品完整性的信息,也不得发布与商品出厂完好状态不符的信息,比如描述被撕开的封口、剪断的包装带、去除亚克力保护层或包装等。唯一例外的情况是储存和运输引起的自然外观或正常损耗,比如包装上的压痕,但这些损耗不能影响商品的密封性和物理状态。

普通食品标识标志规范的第三章

普通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悬挂标签,而这些标签则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当预包装食品的包装物或容器的最大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时,可以只在上面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具体的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请参考附录。

当预包装食品的包装物或容器的最大表面积超过35平方厘米时(最大表面积计算方法请参见附录),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和数字的高度必须不小于1.8毫米。

应当在标签上注明以下内容:

产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和生产日期。

(2) 配料清单或成分表;

生产者的联系方式、地址和名称;

酒类、食用盐、食醋、固态糖类等含有10%以上乙醇的饮料可以不标注保质期。

可豁免进口食品的产品标准代号或执行标准是(5)。

储存条件。

添加剂所使用的通用名称应符合国家标准。

(8) 进口食品可免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商品除外)的营养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

其他事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进行标明。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应当专门设计,标签上需注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并符合《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夸大虚假的内容,且禁止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在驼奶(乳)粉类商品中,驼奶(乳)应当在配料表的首位。

产品质量规范的第四章

商品的品质必须符合其标注的执行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检测项目可参考如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 食品的标签;

(二) 微生物必须符合相关产品的标准要求,同时满足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三、对污染物的限量要求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必须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五) 食品中的非法添加物;

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要求在第十条规定。

请查阅《天猫商品保质期发布规范》中有关特殊类目商品保质期发布规范的第二条相关规定。

产品宣传规范的第11条

商家发布的一般食品应当如实描述,不得包含虚假或夸大的内容,也不得宣称具有预防或治疗疾病的功能。对于标称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无公害食品”的一般食品,必须在主图或详细页面上附上清晰可辨认的认证证书。

食品广告不得包含以下情形和内容:

(一)宣传其保健作用,可以通过宣扬其功能,或者以明示或暗示某些成分的作用来实现。

(二) 包含断言或保证产品功效的声明。 包括声称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描述。

(三) 宣传中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普通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的作用。

进行产品比较时,贬低其他竞品。

(五)包括与“无效退款”、“XX保险公司保险”等相关的内容。

(六) 包括声称“100%有效”、“零风险”、“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保证性描述。

(七) 包括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方面的评价内容。

(八)产品功效的证明不得以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借口。

暗示或者明示可以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来替代母乳喂养。

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或者负责食品检验的机构不得以广告或其他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也不得这样做。

(十一) 通过夸大健康状况或疾病的严重程度,或者描述某种疾病可能导致的身体危害,从而使公众对自身健康感到担忧和恐惧,错误地认为不使用广告宣传的普通食品会导致患病或加重身体健康状况。

(十二)运用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神秘化的措辞以及科技术语来描述该产品的功能特性和作用原理,令公众难以理解。

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是指那些声称具有科学支持,但却缺乏可信实据的论断或观点。

利用封建迷信来进行普通食品的宣传,声称产品是祖传秘方等。

包括使用绝对化或排他性词语和表述,如“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

不可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

其他内容,是禁止的法律和法规规定。

本发布规范的制定是基于以下标准: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立法

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项规定。

管理食品标识的规定

《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产品质量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需要改写。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附录如下:

计算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积方法

计算长方体形包装物或长方体形包装容器的方法。

包装物或容器的最大一个侧面的高度(单位:厘米)乘以宽度(单位:厘米),即为长方体形包装物或容器的表面积。

计算近似圆柱形包装容器或包装物的方法。

将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高度(cm)乘以其圆周长(cm)的40%。

计算其他形状的包装材料或容器的方法。

40% 包括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总表面积。

应以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明显的主要展示版面的面积作为最大表面面积。

在计算包装袋等的表面积时,需要减去封边所占据的尺寸。对于瓶形或罐形包装的表面积计算,则排除肩部、颈部、顶部和底部的凸缘。

11月8日生效,天猫对普通食品发布规范进行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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